大江网上看到了一个挺让人感慨的事情,说的是上海有位90岁的孤寡老人顾阿婆去世了,没结婚也没孩子,身后还留了价值大约500万的遗产,就这么一下子没人去继承,现如今全网络上都在寻找可能的继承人。
顾阿婆是一位1934年出生的老人,生前一直是独居,也没有自己孩子。她曾经想住养老院,可是养老院要有监护人,老人又没有直系亲属,于是找到了上海普陀大道公益发展中心,这是一家由律师发起的公益组织。最终通过公益组织的帮助,帮她跟普陀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,也就是明确了由公益组织做她的监护人,这之后老人如愿住进了养老院。
看着这种情况,还是挺感叹的。咱们那个年代讲究儿孙绕膝,现在一些老人因为各种原因未婚或无子,后事就会变得特别麻烦。顾阿婆去世之后,监护人公益组织负责她后事,也把她的遗产临时保存起来。但是难题随之来了,老人没有遗嘱,遗产怎么处理?这就出现了全社会在关注的问题——500万的房产、存款和珠宝,找不到继承人,谁来继承这些财产?
据说顾阿婆其实之前想过要捐赠财产,可是犹豫着到底捐给谁、怎么捐,最后也没来得及办成正式的公证。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,她即使没有遗嘱,其实还是有法定继承人的。老人有一个义兄和一个姐姐,后来他们都已经结婚生子,按理这些兄姐的后代就有权力继承遗产。只不过,现实是现在根本联络不上她哥哥姐姐那一支的人,名字都还能查到,但联系方式、住址全都落了空。
看到新闻报道时我就在想,这种情况其实在大城市还挺有代表性的。很多老年人丧偶、无子,或者跟亲属关系疏离,等到离世以后,财产归谁,这就是悬着的大事。新闻上也说了,按照原来继承法的规定,20年之内找不到继承人遗产就归国家所有。可现在新的民法典变了,不再自动归国有,如果一直找不到继承人,遗产就会一直悬着,不动也没人能动。
其实仔细想一想,像顾阿婆这种情况,对不少老人来说挺值得借鉴和深思的。咱们老年人要是家里没有直系子女,亲戚又都关系淡了,财产可能最后就成了无主财产。尤其一些老人虽然有财产捐赠意向,可真到要落实那一刻总是犹豫不决,直到人生最后也没把事办妥。到了老年,日常生活可能不愁,可身后事、财产安排、遗嘱这些问题,其实挺现实的。谁都希望自己的一辈子辛苦攒下来的东西有人继承,有价值的东西别就这么白白搁着,更不希望辛苦积攒几十年的辛劳,最后成了悬案。
我觉得现在国家的政策方向还是鼓励老人尽早做好身后事安排,比方说立遗嘱、签意定监护协议,或者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,这样即便真的没有直接后代,至少也能让自己的想法落到实处。有能力的话,能提前跟合法公益机构、律师打好招呼,省得走了以后无人操持。
社会需要更多关注这些“无子女老人”和“孤老遗产”的新问题,不光是法律服务,更需要人文关怀,让老人敢于开口表态也有渠道实现自己的意愿。我也真心希望看到有关部门和公益组织能发挥更大作用,不让每个独居老人在最后阶段陷入孤单和无助。当然,亲属如果看到类似新闻,也该承担起一份责任,主动联系、承担应有的继承权利或义务。
看了顾阿婆的这个事儿,心里百感交集。养老不仅要关注日常吃穿住行,身后事的规划也不能落下。希望每位老人都能安心、踏实地走完自己的路,不要留下遗憾。如果大家有类似经历,或者有独特的看法,欢迎下方留言交流。如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